高市府今天公布「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引發部分民意不滿,有人類比紅毛港遷村條件,批評兩案有差別待遇。市府緊急聲明,相關訊息可能被誤解,允續溝通說明。
高市府副市長林欽榮5日下午公布「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並揭示符合條件的建築及土地所有權人可享遷村3大優惠、6大配套等,市府還計劃在3月召開遷村說明會。
遷村計畫書公開後,即遭到大林蒲部分民意批評,有里長及遷村促進會代表拿過去紅毛港遷村條件做比較,質疑大林蒲居民被矮化,揚言抗爭。
市府於5日深夜發布新聞稿澄清並強調市長陳其邁為大林蒲遷村案已向中央爭取最優惠方案。
都市發展局說明,昔日紅毛港遷村,有約7成土地是公有地,居民多只有房屋產權,當時禁建且法令不全,遷村案延宕近40年;大林蒲遷村案普查有約9成居民有遷村意願,由市府爭取最有利遷村條件,私有住商土地採「一坪換一坪」,私有非住商區土地採查估「市價加4成」補償,創全國先例優惠補償。
有關部分民意認為市府是要採「公告地價加4成」的方式補償,市府澄清是錯誤訊息。
地政局強調,大林蒲遷村專案是針對非住商用地,包括農業、保護區,公共設施用地及非都市計畫區土地都從優以「市價」加4成價購。
農業局也表示,大林蒲農地以專案「市價加4成」向農民價購農地;地上農作物除了法定的徵收補償金外,額外對持有農業與保護區農地的農友發給每公頃新台幣18萬元「農作物收入損失」補償金。
有關拆遷獎勵金,市府強調是在遷村補償金外,額外獎勵,如果住戶選擇自行拆遷就予獎勵金,否則就交市府統一拆遷;市府尊重住戶意見,並非分化。
市府強調,「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尚是「草案」階段,市府會另開說明會並傾聽民意,也會真誠溝通說明,盼居民有共識並齊心努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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