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現房屋買賣糾紛!第一次買房的民眾找房仲幫忙,仲介說屋主開底價620萬,最後也有付2%仲介費,感謝對方幫忙,沒想到和屋主聊天,才發現底價只有開600萬,認為自己被房仲話術騙了很不滿,對此仲介公司回應,買賣雙方都同意成交價是620萬,可能溝通時有誤會,周末會再討論希望達成共識。
拿出合約書氣還是難消,林小姐存第一桶金,看中桃園這間溫馨房,透過房仲斡旋,成交後卻發現底價被「喊高」20萬。
投訴人林小姐:「他強調就是620萬,是屋主開的底價,然後我們不要再殺價了,怕屋主生氣,結果屋主是實開600萬,實拿600萬。」
屋主:「都不知情因為我們都一直以為,620萬是含服務費,(跟房仲說)不然我們賣610萬,我們一樣給服務費,剩下的錢你還我們他們也不要。」
投訴人林小姐:「你在屋主那邊收不到的錢,反而全部都加在買方這邊,你為什麼要用騙的,(打廣告)先誠實再成交,那這句話哪裡來的。」
儘管法規規定仲介費6%為上限,但不滿被蒙在鼓裡都由自己承擔,事後聯繫仲介就怕對方改口,林小姐先錄影作證。
買方家屬vs.房仲:「你說620萬其實是屋主的底,你們已經沒有收賣方那邊的4%,對對對。」
律師侯慶辰:「(房仲)居間的關係,他很重要就是說做到買賣雙方,都有一個法律上叫忠實的義務,說謊的話就違反這個忠實義務,就有可能構成民事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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