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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11月起打疫苗 災民、孕婦、孩童可優先


發佈時間:2009/08/26 15:3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新流感疫情拉警報,疾管局下午再度召開記者會,說明11月疫苗施打的優先順序,包括災民、孕婦、孩童等,不過也宣布了一個壞消息,新流感的重症病例又增加3例,全台累積47例。

疾管局下午宣布11月新流感疫苗施打的優先順序,屆時仍住在組合屋或收容所的災民們,將可優先施打疫苗。

疾管局長郭旭崧:「第一個當然是醫療及防疫相關的人員,第二個很重要的是孕婦,這個跟過去一般的流感不太一樣,第三個是1到6歲學齡前的兒童,接下來是重大傷病,7歲以上的兒童,第五個是國小的學童7到12歲,再下來國中的學童13到15歲,再下來是高中生。」

疾管局表示,可優先施打的包括醫護人員、孕婦和孩童;而疾管局下午也宣佈,新流感重症今天又增加3例,分別是23歲男性、23歲女性和15歲男性,3人都是出現在中部地區,不過個案的狀況,疾管局沒有詳細說明。

今後疾管局每天早上和下午都會各召開一次記者會,宣布防疫的最新進度。




 






 









指揮中心公布H1N1新型流感疫苗接種優先順序對象
今(8/26)日「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召開臨時會議,由黃富源教授主持,主要討論H1N1新型流感疫苗建議接種優先順序。經諮詢委員決議接種優先順序如下:

1.醫療及防疫相關人員

2.孕婦

3.1-6歲之學齡前兒童(國光產製之H1N1新型流感疫苗提供1歲以上)

4.重大傷病(7歲以上)

5.國小學童(7-12歲)
 

6.國中生(13-15歲)

7.高中生(16-18歲)

8. 19-24歲族群

9. 25歲以上患有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疾病之高危險族群

10. 25-49歲健康成年人
 

11. 50-64歲健康成年人

12. 65歲以上長者。

諮詢委員另作成決議,一旦取得疫苗後,將立即提供仍住在收容所或組合屋之災民接種。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新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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