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0月25日完成台中捷運綠線履勘,台中市政府日前函報完成12項營運前須改善事項,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核定准予營運,通車日期由台中市政府決定。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經檢視台中市政府所附資料,並要求補正後,林佳龍准予台中捷運綠線營運,後續由台中市政府決定通車日期。
交通部說,台中捷運綠線履勘時,經土建、機電及營運各分組委員提出33項缺失與建議,其中12項為營運前須改善事項、11項為一般注意改善事項,以及10項後續建議改善事項。
台中市政府於11月2日函報交通部完成營運前須改善事項,交通部表示,經檢視所附資料發現尚有疏漏處,為求時效,同意台中市政府以電郵抽換附件方式修正資料,經台中市府於11月4日補正資料後,今天由林佳龍依據大眾捷運法第15條第2項准予同意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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