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遊客到墾丁南灣,自訴在離岸不到10公尺的水域戲水,一輛水上摩托車載客就往他們衝過來,近距離急煞甩尾,就怕撞上向業者反應,對方竟說這裡不是游泳玩水的地方,嗆聲歡迎檢舉,對此墾管處說的確接到投訴,將增加分區機制,降低玩水衝突。
記者vs.遊客:「水上摩托車在你旁邊開來開去,會不會覺得有點危險這樣,不會耶。」
記者vs.遊客:「通常摩托車都是在這邊,所以就是遊客自己要取好距離。」
知道水上設施範圍不會靠太近,而近期就有遊客假日到墾丁南灣,距離不到岸邊十公尺玩水,一輛水上摩托車靠近她,它急煞還甩尾,嚇得遊客叫業者停下來,質問為什麼這樣,但對方卻說,這不是你們游泳的地方,這裡是水車的航道,嗆聲去檢舉沒在怕。
其他水上活動業者:「客人你如果給他勸導,你像現在,現在他就越線了,遊客你給他勸導,他就回來了。」
墾管處有規定,距離岸邊100公尺海域,拉浮球的範圍是戲水區,離岸300公尺是動力型活動海域,而水上摩托車也有專用進出航道,另外游泳區的另一邊,離岸200米則是獨木舟跟立槳,無動力活動海域。
墾管處副處長許國書:「進出的時候,它(水上摩托車)必須要有一個航道,所以在旁邊我們劃標示,跟劃設一個水上摩托車進出的航道。」
做分區機制是希望降低戲水衝突和安全,墾管處也坦言,遊客一多難免交雜,有的人不想擠進浮球區,會跑進水上設施活動區域玩,未來會派人加強維護,遊客在圍圈外玩,被摩托車撞到要自己負責,要是業者違規,最重情節可解除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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