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今天預告巨口鯊禁捕措施,最快9月下旬上路,外界憂空窗期繼續捕撈。幸而動保團體11日在最近2尾被捕捉時與漁民溝通獲允諾此後捕獲釋回,漁業署也將派觀察員隨船確認。
經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動社)奔走8年,訴求海委會將巨口鯊列入保育類野生動物、農委會漁業署禁止漁業捕撈,漁業署今天終於在官網預告「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修正草案。
上述修正草案新增禁止捕撈巨口鯊等3種魚的規定,僅供國內教學、科學研究用,經農委會核准者除外,否則可處漁業人及漁業從業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捕獲未依規定通報,也將處漁業人及漁業從業人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漁業署統計,至今年6月23日止,共接獲通報捕獲大白鯊32尾、象鮫鯊0尾及巨口鯊136尾。近期開始派觀察員隨船出海下,7月11日又捕獲2尾巨口鯊,且都是雌性,身長、體重分別為338公分、774公斤,以及312公分、542公斤。
漁業署統計,迄今獲通報被台灣漁船捕獲的138尾中,雌性90尾、雄性47尾,1尾無法判斷性別,據此計算雌性占6成5。對照動社掌握6成是母鯊,比率相當。
至於被台灣漁船捕獲的尾數,動社公布146尾,比官方多8尾,對照自1976年被發現命名巨口鯊,到2020年6月17日止,全球僅記錄到226隻來說,占6成4。若以官方獲通報138尾推算,占6成1。兩者占比數據相當,證實被台灣漁船捕獲的量超過全球紀錄的一半。
由於禁捕的修正草案要預告60天,漁業署推估預告期結束還要1週進行文書作業,最快9月下旬才能上路。巨口鯊游經台灣東岸的捕捉期為4到8月,今年6月15日到18日就抓6尾,7月11日再2尾,恐怕新制上路前,巨口鯊將持續被捕捉。
對此,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說,動社11日在最近捕捉2尾返港時,親自到場與漁民積極溝通,「很厲害!」讓漁民同意此後到年底若捕獲巨口鯊會原地釋回,13日並簽署合作協議;漁業署觀察員會持續在漁船每趟出海登船隨行,將可確認捕獲是否釋回。
動社執行長朱增宏說,希望11日捕獲的2尾是台灣捕獲巨口鯊的終結代表,不要再增加。
巨口鯊是鼠鯊目,又稱鯖鮫目,研究顯示為現存最原始物種,可能1億年前已出現,為世界上已知鯊魚類中第三大,不易被觀測到,全球觀測到數量少,為稀有鯊魚之一。另外,2004年起,基於保育,美國西海岸漁業高度遷移物種漁業管理計畫就已禁捕巨口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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