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衝擊經濟,勞動部今天提醒,勞工如果是非自願離職且符合條件可請領失業給付;根據統計,5月初次認定核付失業給付已逾1.3萬件,創10年來新高。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普通事故給付組長劉秀玲表示,被保險人若因投保單位歇業、解散或虧損、業務緊縮等原因而被資遣,就是屬於就業保險法所稱非自願離職,只要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就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劉秀玲說,勞工在非自願離職退保前3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和繼續工作意願,持投保單位發給的離職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等資料,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申請失業給付,如14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就完成失業認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會轉送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
根據統計,受到疫情影響,今年5月初次認定核付失業給付的件數已達1萬3623件,相較去年同期的7422件,件數增加83.55%,1萬3623件也是繼98年7月的1萬5208件以來10年新高。
劉秀玲表示,核付失業給付的件數多以製造業、營造業為主,另外觀察請領狀況,6月份的件數應該會較5月份來得少。
失業給付是按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最長可發給6個月,如離職退保時已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則可發給9個月。
另外,若申請人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還可以加給失業給付,每扶養1人加給10%,最多加給至20%,也就是最多可以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8成的失業給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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