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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超速,竟然會先向縣議員預告,也就是將測速的時間地點,透過傳簡訊通報縣議員,民眾痛罵警方執法大小眼,獨厚民意代表,而縣議員自己收到簡訊都覺得很不妥,對此,交通隊解釋,傳簡訊給縣議員預告抓測速,只是想藉由民意代表的人脈,向民眾廣為宣導。
手拿測速槍,警方在路邊抓超速違規,但這封簡訊,交通隊卻先一步傳給所有的台中縣議員,簡訊內容,「敬愛的議員女士先生,霧峰鄉中投南下8.3K處,交通易肇事路段,實施移動式測照取締,隊長某某某敬上」,縣議員納悶,為什麼要通報縣議員?似乎不太妥當!
台中縣議員陳清龍:「無形之中,好像就有差別待遇啦,是讓民眾有這樣的感覺,所以我認為不太妥當。」
警方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交通違規,先把測速的時間地點提前預告,通報縣議員,難道警方獨厚民意代表嗎?民眾強烈抨擊警方執法大小眼。民眾:「獨厚民意代表,而且老百姓沒有知的權利。」
警方秀出交通隊網站,上面清清楚楚的公告,警方抓超速的時間地點,提供民眾上網查詢,問題是,只傳簡訊通報縣議員,民眾卻得自己上網查,之間的差別待遇,交通隊自有解釋。縣警局交通隊長鄒貴智:「是藉助民意代表,基層的一個人脈,來廣為宣導。」
說是拜託縣議員宣導,沒有巴結的意思,交通隊的做法,還是引來民眾的負面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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