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舉辦世界運動會的高雄市,才剛剛開始準備要全力衝刺各項活動,卻被網友指出,「2009年行動電影院」海報,涉嫌抄襲2年前東京電玩展的海報;高雄市政府知道後,趕緊回收相關的海報傳單,還在網站上發布新聞稿止血,動作很快,他們宣稱涉嫌抄襲責任,都由外包的廠商負責。
桃紅底色,有活躍的人影擺出各種姿勢,這是高雄「2009年行動電影院」的活動海報,另外一張,是「2007年日本東京電玩展」的海報,雖然顏色是比較淺的粉紅色,但中間的人影讓人感覺,似乎有點像。
只是,高雄行動電影院海報的人影比較拉長,中間也比2年前的海報少了一組人,會不會太巧了? 民眾:「這感覺就是去看過之後,才做的設計。」民眾:「其實沒什麼兩樣吧?把它(人影)拉長而已啊,人的部分一個比較小,一個比較大。」
瞪大眼一直看,民眾甚至一時之間分不出來,2張圖的差異;高雄電影館知道文宣品涉嫌抄襲也趕緊撤下,連宣傳網站上也把引人爭議的人影部分砍掉,剩下沒有爭議的上半段。
高雄市府也在網站發布新聞稿澄清,輕描淡寫說這只是部份雷同,因為活動是以70萬的價碼,外包給廠商,成本通通由廠商自行吸收。
涉嫌抄襲,也將由廠商負全責,再重新設計。高雄市電影圖書館館長劉秀英:「覺得很不好意思,雖然說是廠商『出槌』,但是因為是我們的承包廠商,我們大概多少也會有些督導責任。」
低姿態,但大動作止血,活動文宣疑似抄襲,讓人見識到高雄市政府迅雷不急掩耳的危機處理速度。
高雄市電影圖書館聲明 全文 |
針對高雄市電影圖書館「98年行動電影院」文宣設計圖案與「2007年東京電玩展」海報部分圖案雷同乙事,高雄市電影圖書館除表示遺憾外,為避免疑慮,在獲知消息第一時間即要求承辦廠商立即撤下所有網站上相關圖案,並回收所有文宣;高雄市電影圖書館強調,依據合約規定,承包廠商所提供之圖片、肖像及影像等均須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處理,後續若衍生著作權相關糾紛,將依據合約內容:「廠商履約,其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應由廠商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處理。</font> |
來源:高雄市電影圖書館 2009年6月9日</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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