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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皮夾送警局反被告「侵占」 失主還原過程嘆:帶風向

編輯 高靜瑤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3/16 15:46
最後更新時間:2020/09/02 11:30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桃園縣一名男子在餐廳拾獲錢包,送到派出所後卻反被失主控告侵占,認為男子拿走部分現金,男子的姊姊也在社群上貼文大嘆「好人難當」,引發不少網友熱議;對此,失主向TVBS網路新聞中心還原事發經過,並強調相信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希望不要只是憑單方面說法在網路上帶風向。

桃園蘆竹警分局南竹派出所表示,去年12月18日凌晨,楊姓男子拾獲皮夾前來報案,並通知失主前來領回,但失主認領時卻發現皮夾內現金短少,認為是楊男所為,因此提告。

 

圖/翻攝自蘆竹南崁資訊大小事分享團


自稱是楊男姊姊的陳姓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弟弟在燒烤店撿到皮夾,送到派出所後經過員警清點,皮夾內有2萬多元現金,「這個行為不應該是拾金不昧嗎?為什麼遺失皮夾的主人不但不感激,還要提吿侵佔(金額短少)」,發文中也強調,失主無法證明皮夾內原本有多少現金,卻堅持提告。

但對於陳女的說法,孫姓失主向TVBS網路新聞中心表示,陳女只提單方面說法帶風向,沒有提到失主有提供檢方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也未提及她的店長弟弟(楊男)及工讀生在檢察官前說的證詞與在警局筆錄有矛盾及落差。
 
 
孫男指出,自己第一時間並未發現錢包不見,而是半夜接到警局電話才發現,前去認領後發現,裝著7萬多元的現金短少了約5萬元,調閱監視器發現一開始是工讀生撿到的,店長之後將錢包放進自己的工作口袋內,直到凌晨打烊後才到警局報案,「錢也是在這之間不翼而飛的」。
 
孫男提到,他與妻子有將店內監視器以及提領現金的監視器畫面及單據彙整後交給警方,原本打算若對方願意歸還並不再提告,但警方表示需要提出告訴才能繼續偵辦,最後才決定提告。而撿到錢包的工讀生在偵查庭面對檢察官提問時,對於錢包款式、顏色都記不清楚,還稱撿到的錢包「沒有很鼓」,但這與在警局供詞稱「撿到一個很厚的錢包」說法明顯不符合,攝影機後來也有拍攝到他們打開錢包的畫面,雖然事情進入司法程序還未結束,但自己與妻子相信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下次開庭就會是在法院裡,也會堅持提出雙方測謊流程
 
孫男表示,陳小姐並非當事人,但她有了解這一切的整個過程嗎?還是只是經過轉述的認知呢?他與妻子很希望這社會和世界充滿正能量,夫妻倆也深信人與人的相處是必需給予尊重及包容;雖然並不確定到最後是否能夠還我們公道,畢竟法律還是講求證據的,但自己已經從此次事件獲得了人生的成長,勇敢為自己發聲爭取權益,也有資格成為孩子的榜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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