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女子在台中到藥局買口罩,但被告知已在基隆領過,李女懷疑遭人冒用而報案。經查,領取人陳姓女子健保卡無法讀取,她提供身分證字號時又寫錯,導致藥局輸入錯誤。
警方今天表示,家住台中的李姓女子2月29日前往住家附近藥局買口罩,藥師卻告知她的健保卡證號已在基隆市領過,李女懷疑身分遭人冒名領取,立即到台中市所轄派出所報案偽造文書,全案經單一窗口轉至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延平街派出所處理。
基市員警2日晚間獲報後,隨即通知藥師及口罩領取人陳女到派出所說明。經調查後,原來李女與陳女的身分證字號僅有一碼不同,由於陳女的健保卡晶片疑受損,導致讀卡機無法讀取,只能改以手動方式輸入身分證字號。
警方指出,陳女將身分證字號寫在紙上,疑因寫太快,其中一碼寫錯,加上工作人員輸入後未再確認個資,才會造成錯誤,烏龍一場,藥局除重新輸入補正外,也將口罩寄到台中給李女,讓雙方都順利買到口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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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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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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