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欠薪案,期限日前仍未支付,北市勞動局三度重罰150萬元,3月9日開調解會,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陳昆鴻今天指出,若遠航遲不解決,勞動局會繼續罰。
遠航積欠去年12月及今年1月員工薪資,台北市政府勞動局6日再次依勞動基準法第27條規定,限期遠航公司給付,但遠航於期限日21日前仍未給付,勞動局三度開罰遠航公司新台幣150萬元。
遠航公司於1月31日遭交通部正式宣布廢止民用航空運輸營運許可證,致遠航公司飛航部分無法營運,但遠航公司迄今未辦理歇業,也未資遣員工,持續欠薪。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協助員工陸續向勞動局提起勞資爭議調解,參與調解的員工逾900人,勞動局已安排3月9日召開調解會議。
陳昆鴻指出,若遠航遲不解決,勞動局會繼續以最高的150萬罰下去。(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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