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淡水地區要搭乘計程車得要多付30元,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有這項規定,不過其實在淡水的計程車招呼站就有公告說明,業者說因為淡水山多景點多,常常載了顧客到定點後就會空車回來,以前不跳表採議價制常常造成消費糾紛,後來縣府才做出這樣措施,不過部分民眾認為如果短程也要加收30元,實在不合理。
什麼要加收30元!計程車司機拿出告示牌,上頭寫著從民國94年11月15日開始,在淡水地區搭乘計程車,要照表加收30元,司機澄清自己絕對沒亂收錢。記者:「現在都跳表加收30元?」司機:「對啊。」
淡水地區搭小黃比較貴,司機說是因為空車率比較高,給司機的補貼,不只車上有公告,連捷運招呼站也有告示牌,指名台北縣政府明定要加收30元,夜間加成甚至要多加50元。
雖然有斗大招牌,但是大部分民眾還是不清楚,在淡水搭計程車無論遠近都要多收錢,有人抱怨,有人則是認為只要有先告知,可以接受。
淡水司機:「加收30元,是想說下來都空車啦,我們如果載人去,再回來一定沒人啊。」
記者:「你覺得合不合理?」民眾:「不合理,我們不知道啊,他們都是不跳表的不是嗎?」
民眾:「如果真的是1百元起跳,那就可以接受,我怕是上次司機亂講。」
縣政府交通局指出,原本在94年以前淡水地區的計程車收費都採議價,司機漫天叫價引發消費爭議,縣政府調查發現淡水地區,確實因為觀光景點多,造成計程車單向空車率比較高,為了弭平分爭才決定調整收費,當初確實沒想到短程旅客能否接受,未來將加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