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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未辦分產! 前夫殺人前妻得還債

記者 陳碧蓮 / 攝影 徐記宏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3/26 18: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提醒您,離婚時除了簽協議書,也要記得辦理分產!屏東一名陳姓女子,和丈夫離婚1年多後,前夫因為吃醋殺死情敵,死者家屬求償430萬元,但因為陳姓女子前夫名下財產不足,加上離婚後陳姓女子並未辦理夫妻分別財產,陳姓女子還得幫前夫清償至少330萬元。

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往往不會主動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民眾:「不需要啊!」民眾:「沒有耶,因為自己私下分開就好了。」

不過離婚之後,這項動作可得多注意了,屏東一位陳姓女子和丈夫離婚1年多之後,前夫因為爭風吃醋殺死情敵,死者家屬求償430萬元,但女子前夫名下財產不足,前妻反而得負責清償。陳姓女子鄰居:「夫妻一人住一邊,男生住那邊,太太住這邊,這邊是太太的。」

由於當時陳姓女子和丈夫才離婚1年多,依照法律規定,沒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離婚5年之內財產視同共有,所以陳姓女子離婚前,估計財產有660萬元,得分一半330萬給前夫,加上前夫名下有30萬元,全部賠償給死者,不足的還得由陳姓女子負責償還。

律師葉天來:「離婚之前一定要辦清楚,把分別財產辦清楚,那離婚之後各自發展。」

依照法律夫妻得在婚前或婚後,選用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並向法院登記,如果沒有約定,就以法定財產制定論,陳姓女子才想不到,離婚之後還得替前夫背上債務。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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