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歲末年終之際,上班族最期待的就是尾牙抽獎及年終獎金,但由於每家公司發放金額不一,因此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不過,1名女網友在臉書發文透露,日前公司主管突然通知她,上班到下週五(17日)就好,讓她當場錯愕不已,只好趕緊詢問其他網友「我有什麼需要爭取的權益?」對此,不少網友看完也紛紛提醒原PO,一定要拿「這證明」。
原PO在臉書社團「爆系知識家」發文指出,今(10日)公司主管突然通知她「做到1/17,預計1/13通報勞工局」,理由則是公司要搬遷、人員調動,這消息讓原PO措手不及,慌張地詢問「請問我有什麼需要爭取的權益?我目前想到的只有:年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請大家幫幫我,讓我知道我該怎麼處理!」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看完紛紛留言表示「年終不是一定的喔」、「年終應該是看公司要不要給,不是一定要給的,我記得有給資遣費的話,好像就不用簽非自願離職」、「年終要看當初合約規範有無白紙黑字寫明!」、「慣老闆又開始作孽了」、「年終應該無法,因為法律沒規定公司一定要給年終,要不要給是老闆決定的」。
另外,許多網友也提醒原PO「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一定要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最重要,可以用來申請失業救濟」、「基本會有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之後再自己去勞工局申請就可以」、「遣散跟非自願離職一定要辦,年終獎金其實是看公司給不給了,會給妳藉口說公司沒賺錢」、「記得爭取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這兩個很重要!他不給,就是直接找勞工局」、「不要自己簽離職單,要求公司有謀職假以及非自願離職單,還有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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