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發布108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持續呈平穩趨勢。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01.59,較上季上漲0.49%;六都部分,台北市較上季下跌0.52%,其餘直轄市都較上季小幅上漲。
內政部發布108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其中,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01.59,較上季上漲0.49%,較去年同季上漲1.51%。六都部分,台北市較上季下跌0.52%;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則分別較上季上漲0.19%、0.01%、0.22%、1.44%及0.58%。
內政部表示,整體而言,本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變動不大,持續呈現平穩趨勢。
有關108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變動,內政部指出,除台南市(季變動值為1.44%)因交易量熱絡帶動住宅價格波動相對明顯外,全國及其他直轄市住宅價格指數季漲跌幅皆於1%內微幅波動。由於這一季的住宅價格指數變動幅度均相當小,後續住宅價格趨勢仍有待持續觀察。
內政部表示,住宅價格指數採「類重複交易法」編製,透過尋找類似成交案例的概念,搜尋與當季2樓以上集合式住宅(公寓、華廈、住宅大樓、套房、透天厝)交易案例高度相似並具有替代性的相似房屋,計算不同時點的價格變動情形,作為衡量住宅市場價格變動的參考指標。
此外,內政部今天也發布108年第2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結果。經統計,108年第2季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6.06%,較上季上升0.53%,較去年同季下降0.84%,房價負擔能力為略低等級;房價所得比則為8.79倍,較上季上升0.13倍,較去年同季下降0.21倍。
內政部表示,本季貸款負擔率雖較上季上升,但仍屬自105年第2季以來第3低,以長期趨勢觀察,房價負擔能力有逐漸提升的趨勢。
內政部指出,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是參考貸款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2項指標以衡量對房價可負擔的程度,數值越低表示負擔能力越高,並依據當季房價中位數與所得中位數的關係計算而得。這季因房價中位數較上季上漲,導致貸款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呈現上升的趨勢。
內政部說明,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中的貸款負擔率,其比例越大者,表示其房價負擔能力越低。依照不同比例區分為可合理負擔、略低、偏低、過低4種不同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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