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大街上的臨時攤販,旺季時超過400攤,就算淡季也還有一半,不過這些擺在馬路上的攤位都不合法,幾乎不用繳租金,只有少數要補貼店家水電費,也因為不合法沒人管理,造成墾丁街上隨處可見垃圾,環境維護出現漏洞。
營業時間還沒到,不過墾丁大街已經看到滿地垃圾,就連派出所門口都有吃完的熱狗紙盒,一問之下才知道,竟然沒人管理。攤販:「就風吹,風吹到我們這裡,我們就自己掃,因為要自己地方乾淨,就努力一點掃。」
店家說得無奈,因為99年4月,由經濟部府輔導成立的環境清潔自治管理會,由於遭人質疑收取清潔費的正當性,最後只好喊停。攤販:「遊客有垃圾桶可以丟,有人打掃,你付一點點錢這樣,整條街感覺比較乾淨,這樣比較好。」攤販:「(1天)10元給人家掃地很便宜,這邊要掃到那邊去。」
目前墾丁大街淡季約200多間臨時攤販,旺季則是超過400間,落差相當的大,而擺在店家門口的攤販,也是業者自行經營,不用任何成本,如果是私人擺攤,因為在馬路上也不用租金,只要付給店家每日3至500元的水電費,更不用說擺在校園或公家機關附近的攤販,根本不用花半毛錢。
在無人管理的情況下,只靠區公所清潔人員維護,根本就緩不濟急,也難怪墾丁大街的環境,現在出現遊客抱怨、業者無奈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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