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海洋環境復育有成,近年海龜數量大增,潛水、浮潛者也隨之增加,也因此騷擾事件不斷。有網友就分享照片控訴,一名男遊客6日上午在龍蝦洞潛水時,在眾目睽睽下摸海龜,已經觸犯《野生動物保護法》最重可處30萬元罰金。
原PO在臉書「靠北潛水」匿名投稿照片,指出6日接近中午時段,在小琉球龍蝦洞浮潛時,撞見一名男子不顧周遭眼光,當場伸手觸摸海龜,痛批「你教練沒有告訴你不能摸海龜嗎?」
並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42條規定,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照片曝光後,網友也紛紛留言「超沒品」、「沒水準」、「好想把他頭套拔起來」、「價值連城的照片,希望罰款用在海洋保育」、「直接關他氣瓶」、「國庫入帳30萬,刷卡還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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