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轉彎常與行人發生意外造成死傷。北市交通局今天說,為降低路口行人事故,即日起在人潮眾多路口加強取締。警方指出,包含汽車車頭前端進入行人穿越道等就屬違規。
台北市近期常發生大車轉彎時,因駕駛人遭A柱阻擋視線,導致撞倒行人造成死傷意外。北市交通局與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召開「降低路口行人事故」記者會。
交通局長陳學台說,北市近期常發生大車轉彎時撞傷行人意外,主要是因汽車轉彎時,駕駛人易被A柱擋住視線,與警方合作規劃一系列取締、宣導作為,包含針對行人、駕駛人、公車。他也呼籲,行人過馬路時,應快速通過不要使用手機,只要進入車道就很危險。
陳學台表示,針對汽車轉彎時,警方也規劃取締標準,至於公車部分,除要求15家業者在1個月內完成全數駕駛員行安教育訓練外,且每月至少有1次專案訓練,每月應實施公車轉彎蜂鳴器檢查,9月底前完成設置公車轉彎雷達警示設備、行車視野輔助設備。
交通局也針對行人號誌時制進行調整,目前全市已設置212處行人專用號誌燈,預定每年檢討增設5處行人專用燈,行人號誌提早關、開號誌也會增加,每年預定10處。
至於執法部分,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顏三隆表示,目前法令規定,只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有處罰規定,但未明訂標準。
他說,為讓駕駛人遵守和員警執法時有相關標準,規劃取締作為,若汽車轉彎時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行人通過,且汽車車頭最前端已進入行人穿越道,就屬違規。
另外,汽車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約3公尺(一個車道寬),這部分也屬違規,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未來將在人潮眾多路口先行實施。
警方統計,近2年民眾過馬路發生交通事故,去年發生件數共777件,造成928傷、14死;106年度發生793件,造成958傷、12死。(編輯:方沛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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