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黃先生,97年出車禍頭部受傷,縫合後在額頭上留下長達6公分的傷疤,1年後傷口痊癒,他向勞保局申請殘廢給付,沒想到規定已經從5公分改成了8公分,原本依照舊制,他還多出了1公分,能拿到47萬給付,沒想到現在制度改成了要8公分,他變成不足2公分,根本拿不到錢,將他想把疤痕手術整平的美夢給毀了。
黃先生額頭上長長6公分的疤痕,從眉心一直延伸到接近頭頂部分,這是2年前發生重大車禍留下的,原本寄望可以申請到47萬的勞保殘廢給付,把錢拿來整型,沒想到98年一改成新制,把他想恢復面容的心願給毀了。
黃先生:「我要去做美容,把這個美容掉,不然很難看,出去人家都會問,我解釋不完。」
大傷疤在臉上成了永久印記,卻無法整型,黃先生很氣憤,原來他97年車禍受傷入院縫合,當時法令規定傷痕達5公分就能申請整型給付,1年後他向勞保局申請,誰知道標準變成了8公分,黃先生從原本超過標準1公分,變成了不足2公分!
黃先生友人:「制度改成對人民有利,但是車禍不就應該依照車禍時的標準。」
就差2公分,無法申請整型給付47萬元,黃先生的心情有夠悶,不過勞保局表示,舊制規定除了要5公分還得有不規則線狀痕,因此認定常出現爭議,新制才把「不規則」給拿掉,加長成8公分,而黃先生發生意外剛好在新舊制銜接之際,還是得遵照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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