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大喜之日完美無缺,但台中這名新娘,找了新秘幫忙,卻反而受了一肚子氣,她指控,這名新秘不但在當天遲到2個小時,髮型弄出來,但當初講好的還完全不一樣,認為結婚的好心情完全被擾亂,事後,對方朋友甚至還在網路上,逕自公開了她結婚當天的私人照片,觸及肖像權,現在新娘打算提告。
大喜之日,當事人指控,碰上不負責任的新秘來搗亂。
頭髮整個塌到不行,捲得也毫無章法,甚至喜宴上,髮型像是炸開來一樣,沒有精緻感,
比對第一套服裝,當事人表示,當初談的髮型應該是又蓬又捲,結果到了當天,變成又扁又塌,第二套,原本是浪漫捲髮,髮尾還綁上辮子,結果當天弄出來,不但過蓬,髮尾也相當散亂,第三套,頭頂稍稍比較相似,但髮尾似乎沒處理,和範本有落差,當事人表示,主要就是和新秘當天,遲到大有關係。
當事人:「她還說她早上8點要來,結果她就是快10點才到。」
後續,當事人和這位新秘聯絡,表明缺失,包括遲到、沒試妝、造型做不好,賠償也始終談不攏,認為對方態度不佳,甚至對方友人,還在臉書上po出了他私下的照片,讓當事人氣得大罵,沒經過她同意嗎,觸及肖像權,揚言提告。
消保官王德明:「新娘秘書這個部分,雖然現在沒有,定型化契約的一些規範,但是依據回歸民法規定的話,她是一種不完全給付的狀態。」
消保官表示,如果造型和當初溝通的差太多,可以依照民法當中的不完全給付,必要時,可以解除契約,甚至要求損害賠償,但消保官提醒,損害賠償,較難舉證,如果要求償,恐怕還是得經過雙方協議;而截稿之前,撥打電話至遭指控新秘店內,對方並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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