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規定,未成年男女結婚,要有父母簽字同意,但新北市一對父母最近卻發現,他們剛剛滿16歲的女兒,竟然跟男友一起,偽造他們夫妻簽名,順利登記成婚,他們氣得到新北戶政事務所理論,但戶政人員強調,為了便民,家長同意書,只做形式審核,戶政單位不負責辨別真偽。
女方家長:「我不是針對你我是針對我們戶政的系統太便民了真的我不是針對你目前的作業是這樣子啦。」
媽媽不可置信,未成年人結婚,不是要父母簽字同意嗎?結果他們到新北戶政事務所一看,同意書上,真的有自己的簽名。
只是歪歪斜斜的字,看起來像小學生的筆跡,明顯是被小倆口偽造的,連身份證字號都是寫錯直接槓掉修改,難以想像,這份文件就真的通過了戶政人員審核,成為合法結婚的依據。
女方家長:「你自己看連我的身分證字號都寫錯,要是別的機關身份證字號寫錯,叫你重新回去寫還要再核對個資。」
板橋戶政事務所主任盧碧蘭:「我們都是形式審核上審核,如果她符合法定規定的話,我們都推定為真正的,就應該給予受理。」
戶政事務所強調,為了成全民眾有情人終成眷屬,只要文件齊全,就會通過,他們不負責辨識真偽,對於母親來說,既然木已成舟,此刻他們也只能希望兩人好好維繫感情,免得不到20歲想離婚,又要偽造他們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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