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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甕窯雞」我發明的! 3字註冊遭駁回

記者 簡大程 宜蘭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8/26 12:2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宜蘭知名的「甕窯雞」業者,申請商標註冊,被經濟部以「容易想到如何料理」遭到駁回,後來再次提起行政訴訟,沒想到又敗訴;老闆林宜樺生氣的說,「甕窯雞」這3個字,從名稱、圖案、到料理方法,都是他獨門自創,現在已經越來越多人仿冒,如果不能註冊,實在叫他難以接受,所以他決定力爭到底。

在鐵鍋裡放入黑毛土雞,再用龍眼木配上細火慢熬,用獨創的甕窯方式,350度的高溫燜烤,烤出來雞肉表皮金黃,肉質鮮美,香氣十足,讓人忍不住食指大動。民眾:「皮很脆、肉很嫩。」記者:「那湯汁?」民眾:「很甜。」

遊客一大早就在店門口大排長龍,只想一嚐甕窯雞的滋味,但是現在,業者因為想用「甕窯雞」3個字,和下方一隻雞的圖案,當作商標,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後認為,這樣的商標容易讓消費者聯想到商品的料理方式,所以駁回。

甕窯雞業者林宜樺:「本來『甕窯』就是我的專用啊,我這個東西是『甕窯雞』,結果(經濟部)卻說『甕窯雞』是一種料理,但是『甕窯雞』是我發明的啊,在我之前沒有人叫甕窯雞。」

甕窯雞老闆林宜樺4年前在嘉義,發明了獨創烘烤雞肉的方式,將鐵鍋増厚了15公分,後來看準商機,到宜蘭礁溪開店,受到民眾熱烈歡迎,而林宜樺也說,商標的圖和字,甚至料理方式都是他獨門自創,如果還沒辦法取得註冊,實在讓他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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