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陽明山一名女屋主為了居住安全,平時養了4隻土狗看家,還在路口加註「內有惡犬」的警告標語;沒有想到還是有遊客誤闖被狗兒咬傷,法官認定即使已經有標語警告,女屋主還是應該負起謹慎飼養防務的責任,判她要賠償77萬元。
疑似咬傷女遊客,導致引發蜂窩性組織炎,開刀後併發肌肉萎縮的土狗,一看見陌生人還是警覺的彈起,做出防衛動作;正是因為忠心耿耿、地域性強,記者到訪時,其中一隻還扯斷鐵鍊往外衝,嚇壞大家。
而即使主人已經在家門前的路口加註「內有惡犬,進入者被咬,概不負責」的警告標語,法官還是認定,女屋主應該負起賠償77萬的賠償費用,狗主人獲判後情緒激動。
狗主人曹小姐:「咬在這裡,差不多7公分而已,這樣啦,因為她大腿比較有肉,台中市長胡志強他太太,她比較嚴重也住不用2個月,她都打最好的針,吊點滴也都用最好的。」
女屋主強調,因為平時屋子只有自己和中風的老爸爸,為了心安,才會養土狗看家,女遊客被咬傷當時,土狗都拴緊了,她懷疑是其他野狗闖禍自家小狗擔罪,不過這樣的說詞法官不採信,做出判決,該賠的還是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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