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影后遭法院認證欠錢不還! 「1500萬賴帳6年」惡劣手法曝光
- 記者:羅子欣
- 發佈時間:2026.09.02 11:5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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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2 11:59
劉曉慶欠債務人1500萬賴帳6年,遭法院駁回上訴。(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資深影后劉曉慶再度捲入財務爭議,她日前因一筆高達 330 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1452 萬元)的借貸糾紛遭債主追討。全案經一審、二審審理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終審判決,正式駁回劉曉慶上訴並維持原判,認定她在公司負債期間以「0元、1元」超低價轉讓股權已構成逃避出資義務,裁定她必須在未實繳出資的額度內替公司償還債務,全案定讞。
整起事件回溯至 2020 年 12 月,債權人王耀借款 330 萬元人民幣給「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雙方約定於 2021 年 3 月清償,不料借款到期後公司卻未履行還款承諾。王耀隨後提告並獲得勝訴判決,未料案件進入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時,卻發現該珠寶公司名下早已沒有可供執行的足額財產,讓求償陷入僵局。
引發爭議的是,劉曉慶原先持有該公司 34% 股權,認繳出資額為 340 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1496 萬元),但該筆出資款項實際上從未真正繳納。在公司欠債未還的關鍵時期,劉曉慶甚至以象徵性的「0元」與「1元」極低對價將持股全數轉讓脫手,企圖全身而退。債權人見狀隨即向法院申請追加劉曉慶為被執行人,要求其承擔股東責任。
法院審理後指出,劉曉慶在公司債務已經成立的情況下,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股權,行為本質上屬於逃避股東出資義務,並非正當行使股東期限利益。加上該公司經強制執行後確實無財產可償還,已符合法律規定的「股東出資義務加速到期」條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裁定劉曉慶敗訴,須在未繳足的 340 萬元出資範圍內,清償公司積欠的 330 萬元借款,還得全額負擔一、二審合計 6.8 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30 萬元)的訴訟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