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賈靜雯和孫志浩爭女官司沒落幕,現在離婚又出現新的爭端,傳出孫志浩向法庭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強調孫志浩收入存款都不多,但賈靜雯婚後仍賺進1億台幣,要求女方付給孫家2600萬!孫志浩強調,他沒有多拿賈靜雯一毛錢,2600萬等同於孫家當初結婚時贈送的房子和金錢。賈靜雯律師則反擊,台灣法律只管剩下的財產,不是管收入,而且賈靜雯爭女和生活費開銷花費也很大,真的要錢,請孫家列出收入來。
藝人賈靜雯(2010.5.8):「今年(母親節)對我來講,非常不一樣。」
終於把女兒梧桐妹爭回身邊,賈靜雯卻沒法子喘歇,因為爭女官司還沒落幕,離婚訴訟,老公孫志浩又出新招。孫志浩委任律師張迺良:「婚姻之後,兩邊所增加的財產,來做一個差額比較,然後再分一半。」
提出要求要女兒,孫家還要賈靜雯還錢,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表示孫志浩每個月收入才35000人民幣,存款剩下10萬美金,但是相較下賈靜雯嫁入孫家後仍舊有收入,賺進約1億新台幣,主張女方應該支付2600萬元,賈靜雯律師則反擊,台灣法律管的是夫妻共同剩下的財產,孫家要錢不合法。
張迺良:「本來我們算得結果是4600萬,不想從她的賈靜雯那邊,佔她任何一個錢,從她身上拿一毛錢,我們只希望把給她的錢拿回來。」
賈靜雯低調沒有回應,只表示當初是自己選擇這段婚姻的,沒什麼好說,孫家表示2600萬,等同於當初婚禮餽贈的房子和金錢的價值,雙方各持己見,家務事只能靠法院作最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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