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網紅越來越多,因為接業配或賣商品,有些收入也很可觀,不過就有YouTuber去年高調公布自己9個月就賺到多達300萬,雖然強調自己本來就有乖乖在繳稅,但似乎也讓網紅一族成為國稅局的稽查重點。
網紅森田就分享,雖然一直都有乖乖繳稅,但最近幾年追稅越來越緊。
網紅森田:「世代的不同,相對的他會隨著每個人的營收查稅而有不同,確實在這幾年當中是被關注的一個議題。」
YouTuber小玉:「小玉1到9月的收入呢,總共是3425800,我會不會被國稅局檢舉呀?」
一語成讖,果真讓網紅一族全被盯上!因為按照規定,網紅如果每月平均勞務收入達到4萬、貨物交易超過8萬,得辦理營業登記,自己當老闆業績超過20萬,每筆交易也要開發票,也就是說5%營業稅、最高17%的營所稅、個人綜所稅一項都不能漏;國稅局解釋並不是網紅條款,是所有營業單位都該這麼繳。
另外如果在YouTube影片點閱率高,還可以成為合作夥伴,固定分得廣告利潤。然而也有實況主抱怨,平常也有乖乖繳稅,但會計事務所說從1月多開始改制,只要是台灣拍片上傳,就要按照台灣的稅務繳稅,是所謂的「小玉條款」,但這筆錢明明在國外就已經被課稅,又得被算進在台所得,被剝兩層皮。
國稅局強調,這些稅本來就該繳,以前沒追到不代表不用盡義務,畢竟世代改變,網紅當道也成為重點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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