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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騷擾G奶女星「弄得我很舒服」 他判賠3萬

編輯 隋昊志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9/11 14:40
最後更新時間:2017/09/11 14:40
圖/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圖/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G奶女星劉樂妍前年接到一陌生男子電話騷擾,對方先稱曾以1.5萬元跟她在摩鐵做愛,還說「那次妳弄得我很舒服」,希望能再約性交易。讓劉樂妍憤而報警,並在查出男子是知名健康醋公司江姓總經理後,提告求償10萬元。雖江男辯稱是打錯電話,但法院仍認已構成性騷擾,需賠3萬元,可上訴。
 
劉樂妍曾在臉書PO文表示自己被當成妓女,接到一通未顯示號碼的電話,對方先問「妳是Fanny嗎?」並自稱「就是之前跟著妳去薇閣,還給妳1萬5的張大哥呀」隨後更不罷休的說「妳還弄得我很舒服呀」。這段言語騷擾內容,讓劉樂妍大罵「你神經病呀,變態!」後,向警方報警提告性騷擾、恐嚇,另求償10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警方事後約談該門號登記者到案,發現該名男子正是知名健康醋公司總經理江中琨,並依法函辦。江男坦承曾打給劉樂妍,並說過「弄得我很舒服」等話,但卻辯稱是要播打網路上看到的號碼,是挨告性騷擾後,才知道打錯電話給劉樂妍。
 
法官認為,江男無法證明自己是誤播電話,並且性騷擾構成要件是該行為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因此審酌其性騷擾程度及對劉樂妍造成的影響,判江男需賠3萬元,可上訴。另恐嚇罪部分,檢方認定江男是要約性交易,並無危害劉樂妍生命意圖,不起訴。
 
得知判決結果後,劉樂妍表示雖然勝訴,但自己要的根本不是錢,要的是真心誠意的道歉,沒想到他(江男)還狡辯是打錯電話,因此決定要繼續上訴,一定要江男賠足10萬元後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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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性騷擾#劉樂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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