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的日劇「HERO」,還有韓劇「被告人」裡頭,都是以檢察官為故事主角的司法相關戲劇,備受觀眾喜愛,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想要加強法學生活化,有委員提出可以拍「台版HERO」,吸引民眾,推動公民教育,但曾經擔任檢察官的律師擔心,民眾看了把劇中情節套用在現實生活中,反而傷害司法。
穿得太輕鬆被誤會檢查官沒到,由木村拓哉主演新進檢察官,辦案認真,在2001年啟發許多年輕人從事司法相關工作;搜查官請申請複檢令,提出懷疑再調查,最近完結篇的「被告人」由韓國男星池城主演,劇中扮演使命感十足的檢察官,卻在追查案件時被陷害入獄,成了殺妻兇手,都是和法律相關戲劇節目,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針對加強推動公民法律教育,其中還要找專人製作法律戲劇節目,類似台版hero吸引民眾注意。
前北檢檢察官謝憲杰律師:「(民眾)誤以為法官要做,有時候是法官應該做的,誤以為是檢察官要做,戲劇可以這樣做。」
不只把法官和檢察官系統搞混,律師舉例,有時候段落編排很長不知道看哪,判決書又要艱澀用字,像是有時候會出現某人的基本資料,「付之闕如」,好不口語一時看不懂,但這就是「什麼都沒有」的意思。
但曾擔任檢察官的律師,認為拍部台版hero效果未必都是好的。
前北檢檢察官謝憲杰律師:「那我們檢察官在個案上,沒辦法做同樣處理。」
分組會議召集人許玉秀:「台灣狀況如何,是不是要找林志玲哈哈哈,是執行單位要去評估的。」
台灣版本怎麼拍,讓司法生活化又吸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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