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MV竟然過了頭而遭到國防部關切,前女F4成員劉樂妍去年9月在網路上PO出一則MV預告片,片中她穿著軍服遭民眾檢舉,依照刑法第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23日被國防部憲兵隊約談,她表示不知道這麼做是違法,也為自己不當行為致歉。
藝人FANNY去年11月推出單曲還拍攝MV,但為了替作品鋪哏,MV的先行預告版本卻引發爭議,穿著軍服、打扮成教官模樣,就是這身造型遭到國防部關切,還到士林憲兵隊應訊做筆錄。
藝人劉樂妍:「我是演員,那導演希望呈現什麼樣的畫面,我就是努力扮演當下女教官的角色,不知道這樣犯法,那現在我知道錯了。」
語氣好無奈,劉樂妍說自己在預告MV裡穿著軍裝6秒鐘就出事,被憲兵指揮部依刑法第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可處500元以下罰金。
憲兵隊長:「MV的片頭部分,劉小姐她穿了一套工兵的軍服、少校的軍銜等相關可以識別的服飾,有涉嫌違法。
藝人劉樂妍:「這衣服是我在西門町買的,拍攝的場景是在北投運動中心的澡堂。」
但劉樂妍並不是第一個因為穿軍服而被憲兵隊偵訊的人,今年1月初,位在台南新營的速食店員穿著軍服替客人點餐,由於上頭有階級章也被國防部蒐證處理,雖然軍用品容易購買取得,但是使用在商業行為或是以KUSO方式呈現,恐怕還是容易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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