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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判離婚! 陳美鳳3度飛美打官司

記者 張雅惠 / 攝影 吳迪叡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5/08 11:3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06:59


2012年3月傳出跟結婚9年的老公David婚變的藝人陳美鳳,去年向台北地院提出離婚官司,5月1日法院作出離婚判決,但因為兩人是在美國登記結婚,David偷偷在紐約訴請離婚,不僅禁止陳美鳳變賣房產還要求她要付贍養費,讓陳美鳳被逼得三度飛往美國打官司要爭取自己的權益。
 


藝人陳美鳳:「我的個性一向就是喜歡圓融,那麼好聚好散吧!」

跟丈夫David好聚好散這句話陳美鳳講了3年多,終於在5月1日台北地院作出離婚判決,但她卻還得遠赴美國打官司,臉書PO上這張站在房子前的背影,說駐足是因為感動,來到熟悉的房子,本來以為會是我另一個家,現在卻事過境遷,但還是很感謝曾經在這裡的日子,留言感嘆人事已非。

 
時間回到2012年3月。藝人陳美鳳(2012/03/15):「有這樣決定都是經過雙方同意,那麼我想…就是希望能夠把日子啊,生活過得簡單自在快樂。」

陳美鳳跟丈夫Daivd瞞婚9年卻突然爆出婚變,隨後Daivd單方面在美國悄悄訴請離婚,不僅禁止陳美鳳買賣在紐約的3千多萬房產,還要求陳美鳳得付贍養費,並且私自領走她的存款3千多萬台幣,逼得陳美鳳只好在台灣訴請離婚。

藝人陳美鳳(2012/04/09):「我覺得吃人夠夠啦!」

陳美鳳在出庭時,更指出婚後丈夫長期無業,各項生活費支出超過1千6百萬都是她付的,法院多次通知David出庭都沒到,因此判David敗訴,陳美鳳透過臉書回應在堅持與放棄之間,她選擇堅強樂觀面對,好的壞的她都收下,只是美國紐約法律與台灣不同,陳美鳳要訴請美國沒有司法管轄權,追回屬於她的權益。







 
#離婚#官司#陳美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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