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倪齊民車禍肇逃 判刑6月定讞

  • 發佈時間:2011.01.26 15:27
  • 最後更新時間:2011.01.26 15:27

藝人倪齊民96年8月開車肇事逃逸,今天法院判決出爐,判刑6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p>

民國96年8月,藝人倪齊民開車行經台北市新生南路與羅斯福路口時,因為變換車道,擦撞1名機車騎士後,竟然肇事逃逸,路人報警,倪齊民依過失傷害等罪,移送法辦,法院審理後,判刑6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