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人黃曉明4日(上週六)在微博發布他和9歲兒子騎乘自行車的照片,IP位置顯示在上海。未料有網友留言指出,根據中國法規,9歲兒童不得騎自行車上路。對此,黃曉明5日(週日)發長文,為自己的疏忽致歉,並表示已前往交警部門接受裁處。

不少網友在留言區紛紛提醒,「溫馨是真的,但9歲小孩不能騎車上路也是真的」、「快停下,違法了」。
目前,黃曉明個人微博帳號已看不到該帖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騎乘自行車必須年滿12歲。也就是說,未成年人須年滿12歲方可騎乘自行車上路,並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歲者,不得騎乘自行車上路。此外,騎乘電動自行車則須年滿16歲。
黃曉明發文致歉 籲家長重視孩童交通安全

黃曉明5日發文表示,我必須為自己的疏忽鄭重道歉。昨日適逢假期,我和小朋友也趁著春光戶外騎行,本意是享受大自然,卻在網友提醒下才得知,自己忽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騎乘自行車須年滿12歲」的規定,對此我深感愧疚。
黃曉明表示,作為父親,本應以身作則,時刻將孩子的安全與遵守法規置於首位。他也藉此機會呼籲所有家長共同重視:「孩子學會騎乘自行車,不代表可以上路,交通安全不容絲毫疏忽,遵守法規才是對孩子最好的保護。」
黃曉明表示,未來一定會更加嚴謹,「剛剛我已經去交警部門接受處罰,但還在假期,工作人員建議節後過來,所以我會在上班時間再到相關交警部門接受處罰和批評教育,再次感謝大家的監督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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