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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謀殺」刑責差很多!律師曝黃明志案最嚴重:死刑

記者 沈詩柔 / 攝影 陳璟瑜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04 18:2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04 20:48

馬來西亞警方已將謝侑芯命案以謀殺案來調查,若是定罪,刑責將比原本的猝死案更為嚴重。馬來西亞華人律師符式恩表示,若依猝死案定罪,依據危險藥物法令最高刑期為3至5年,並處3至9下鞭打;但若以謀殺罪定罪,根據馬來西亞刑事法典302條文,最嚴重可判處死刑,若非死刑則至少30至40年監禁。目前謝侑芯家屬傳出暫不前往馬來西亞,而是委託當地朋友尋找律師協助訴訟事宜。

警方將以「謀殺案」來調查黃明志案,律師曝光最重刑責。(圖/翻攝黃明志IG)

 
對於這起命案的發展,符式恩解釋了「猝死案」與「謀殺案」的刑責的差異。原本謝侑芯案件是因為涉毒被逮捕,但現在調查已全面升級。符式恩指出,若以猝死案刑責來定罪,依據馬來西亞危險藥物法令規定,最高刑期僅為3至5年,並處以3至9下的鞭打。然而,現在警方將案件升級為謀殺罪調查。符式恩表示,根據馬來西亞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罪最嚴重的刑罰是死刑,若法官判處非死刑,也至少會是30至40年的監禁。最終判決仍需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以及司法解剖報告。

關於家屬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符式恩進一步說明,家屬若要提告,能進行民事訴訟。家屬也可以針對個人提出訴訟,在此案中可能是針對黃明志。不過,符式恩強調,這還需等到刑事案件確定是因為黃明志導致謝侑芯死亡等相關事實成立後才能進行。

黃明志涉毒

#馬來西亞#謝侑芯#黃明志#謀殺案#猝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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