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和弦捲入侵權糾紛,他將〈夠愛〉一曲改編為〈夠愛2.0〉並上傳YouTube,陳德修提告侵害著作權,官司歷時5年終於有結果,最高法院認定陳德修勝訴,謝和弦與所屬經紀公司「馬槽音樂」需連帶賠償共39萬元並刊登澄清啟事,全案定讞。對此謝和弦也在臉書發聲,表示「不再演唱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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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修稱2006年獨立創作〈夠愛〉,由於戲劇《終極一家》需要插曲,經由可米公司取得授權下由謝和弦填詞,但謝和弦近年來將歌曲改為〈夠愛2.0〉上傳YouTube,並標示自己為作曲人,甚至在售票演唱會公開演唱。對此謝和弦主張陳德修僅是「編曲」而非作曲人,表明〈夠愛〉詞曲是自己在陳德修家中完成。
不過智財法院審理後,認定〈夠愛〉作曲者為陳德修,謝和弦並非著作人或共同著作人,指謝和弦擅自重製、上傳並演出已構成侵權,最終最高法院判處謝和弦與馬槽音樂連帶賠償20萬元,馬槽音樂另賠5萬元以及謝和弦個人賠14萬元,並須刊登澄清啟事,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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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謝和弦的經紀人老婆陳緗妮氣不過,在社群怒嗆「從頭到尾根本沒授權『陳德修」』本人使用謝和弦的詞,阿他是佔為己有什麼意思的?真以為他是劉備喔」、「麻煩大家提醒陳德修本人,以陳德修的名義演出〈夠愛〉只能用哼的,沒有權利使用詞」。

稍早馬槽音樂也發佈聲明,表示尊重法院相關判決,但重申謝和弦身為〈夠愛〉作詞者,也是作曲參與旋律的創作人,因當年的特殊狀況下,與〈夠愛〉產生遙遠距離,其他歌手陸續都在表演場合公開演唱,身為原唱者的他,如今也決定不再演唱這首歌」,更呼籲所有創作人懂得捍衛自己的權利,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創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