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藝人NONO,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NONO有期徒刑2年6個月。檢方認定,NONO涉嫌對6名女子犯下7次性侵,包括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及2次強制猥褻,但NONO否認所有指控。

法官勘驗相關影片證據,並請被害人畫出住處格局圖,確認被害女子與NONO確實有交集。其中一名化妝師指控,12年前她和NONO到宜蘭出外景時,在女廁遭NONO襲胸,她假意順從後,隨即拿電擊棒攻擊對方。這名化妝師表示,這段噩夢歷歷在目,這兩年多來付出金錢、時間,還要承受精神折磨,真的是心力交瘁,「自己也是已經沒有體力了,所以我就是決定慢慢吃藥,然後等。」
檢方起訴時認為,NONO犯後態度迴避,絲毫沒有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藝人小紅老師身為吹哨者之一,對判決結果感到痛心,她表示會與律師討論,請求檢察官上訴,「因為沉默只會讓受害者繼續受害。」至於藝人王月則說:「我相信司法的判決,因為這樣的結果,我希望能夠帶給受害者一點安慰,我希望這一波的MeToo事件能夠讓社會有警覺性,每一個發聲都是促進台灣的性平再往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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