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富三代男星申請「破產」!無人反對港高等法院正式頒令了

  • 責任編輯黃若維作者香港01
  • 發佈時間:2025.03.04 13:49
港高等法院聆案官(司法常務官)在審核資料後,確定無人反對正式頒令王賢誌破產。(圖/翻攝自王賢誌臉書)

港高等法院聆案官(司法常務官)在審核資料後,確定無人反對正式頒令王賢誌破產。(圖/翻攝自王賢誌臉書)

前TVB男藝人,香港王氏港建主席王忠桐之子,現年54歲的王賢誌(Vinci),去(2024)年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呈請破產。今(4日)再於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破產呈請聆訊,聆案官(司法常務官)核對所需文件,確認沒有任何人反對後,正式頒令王賢誌破產。

王賢誌去(2024)年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呈請破產。(圖/香港01)
王賢誌去(2024)年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呈請破產。(圖/香港01)


債務人為王賢誌,住址為香港大角咀海泓道1號帝峯 · 皇殿,上(2)月11日開庭時,王賢誌(Vinci)代表律師庭上呈交一批財務文件。聆案官(司法常務官)要求律師進一步提交債務人所持有香港大角咀《帝峯、皇殿》,英國房地產和銀行聯名戶口財務狀況。

根據香港《破產條例》第10條 ,不論債務人的債項總額多少,債務人均可提出破產呈請,如債務人能夠證明自己無力償還欠款,而債權人亦沒有向法庭提出合理理由反對頒布破產令,法庭便會向債務人頒布破產令。申請人王賢誌與有關債權人均沒有到庭應訊,聆案官(司法常務官)黃健棠核對所需文件,確認沒有任何人反對王賢誌破產後,正式頒令王賢誌破產。

案件編號:HCB881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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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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