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讓韓國青少年受到負面影響,韓國演藝圈近年興起的「裸露風潮」,將有所限制,日前南韓國會正式頒布「禁露條款」,以及「青少年保護法」修訂案,以後未成年女藝人都不得公然穿熱褲、開腿跳舞及做煽情動作,也將依照裸露程度開罰1400到4400元台幣,讓南韓不少走性感路線的女星大喊不公平,連台灣的女藝人都覺得禁露條款太扯了。
身穿銀白色亮片連身短裙,乍看之下好像沒穿安全褲,韓國團體少女時代愛露招牌美腿,未來恐怕不能隨心所欲了,因為南韓國會最近正式頒布「禁露條款」,以後女明星不是想露哪就可以露哪。
首當其衝的就屬韓國性感天后李孝利,在MV裡穿著性感比基尼,李孝利露乳溝又露肚臍,就連拍廣告也愛裸露,大跳性感舞步,但現在韓國為了不讓青少年受到負面影響,對在公開場合有過度裸露打扮的人,將開罰1400元到4400元新台幣不等的罰金,讓李孝利還在個人推特上無奈的說,是真的嗎?那死定了。
藝人蔡淑臻:「我覺得實在是很沒必要,老實說,那我覺得每個人的審美觀不同,如果我們看這些(性感穿著)心態是健康的態度,那我覺得是無妨。」
藝人安心亞:「我自己是女生,我比較想看男生(露),(禁止裸露)我覺得還好。」
消息傳到台灣,不少女藝人都認為這太矯枉過正,還說如果真要禁,是不是連男生都不能露才公平,畢竟韓國像RAIN或2PM,都是走肌肉男路線,但南韓政府才不管這種論點,除了「禁露條款」,像泫雅愛挑戰尺度的性感舞姿,也將因為韓國「青少年保護法」修訂案被限制,未來未成年女藝人不得公然穿熱褲、開腿跳舞及做煽情動作,就怕小孩有樣學樣,造成不良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