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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蕭煌奇跟朋友合夥投資,在台北仁愛路圓環開餐廳,才短短1年,餐廳就因為不堪虧損,只好認賠賣出;當時拿出150萬的蕭煌奇,最後只拿回了2、3千元,今天卻被合夥人控告偽造文書,沒有告知就賣掉餐廳;下午,蕭煌奇出面喊冤說,自己「只負責賠錢」,不干涉餐廳經營,自己眼睛看不到,要怎麼偽造文書?
歌手蕭煌奇:「我只負責賠錢而已,其實很簡單,我就是要那個表演的舞台而已,會弄到這種地步,然後賠了夫人又折兵。」
身穿藍色T-shirt,蕭煌奇被合夥人孟享指控偽造文書,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把才經營一年,虧損累累的音樂餐廳賣掉,蕭煌奇找來居中牽線的謝小姐,大聲喊冤。
蕭煌奇:「就是要合夥的時候,有簽一次名,可能開會的時候,有簽一次,有簽名以外,其他,我要怎麼去,我也不曉得要怎麼去偽造文書?難道我要去,我自己賠錢,我還要偽造文書做什麼呢?」
重回這家餐廳,就位在仁愛路圓環旁的地下一樓,7月份結束營業,現在已經轉手;上百坪的空間,原本是蕭煌奇和另外3個合夥人,斥資470萬共同打造的音樂餐廳,光是越租就要30萬,但因為生意不好,每個月要賠上百萬,只好忍痛收攤。
蕭煌奇說,指控他的股東孟享,只投資20萬,卻和其他拿出150萬的合夥人持股相同,當初餐廳打算頂給別人,他還介紹朋友接手,不可能不知情,如今結束餐廳,蕭煌奇最後只拿回2、3千元,他說,自己真的嚇壞了。
蕭煌奇:「以後我不會去做合夥的生意,因為遇到這樣的事,如果說在人生當中,遇到這樣的事情,如果遇到兩三次,一次就讓你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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