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問題無法解決的賈靜雯,決定在美國訴請離婚,並且極力爭取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雖然在美國打監護權官司,大多判給母親,但孫家在美國的條件都優於賈靜雯,這監護權的官司,還有的打了。
藝人賈靜雯(98.04.03):「媽媽真的好愛妳,真的好想妳,希望妳快點回到我身邊。」
年初哭斷腸的賈靜雯,由於和先生孫志浩的婚姻難以挽回,目前正在美國打離婚官司,而會選擇在美國打官司,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美國的監護權官司,多半會判給母親。賈靜雯乾爹吳敦:「事情演變到今天這地步,也是沒辦法的。」
賈靜雯的乾爹吳敦親口證實了離婚的消息,而對於許多人懷疑賈靜雯的動機不單純,甚至有人說她是為了復出作準備,吳敦也有話要說。吳敦:「(賈靜雯)已經談好拍戲的事,後來為了女兒梧桐,她放棄了,如果是為了復出,她何必放棄(拍戲)呢!」
對於賈靜雯與孫志浩的這段婚姻,吳敦自己的建議是好聚好散,因為根據美國法律,夫妻沒有共同居住6個月以上,就可以訴請離婚,而賈靜雯也是根據這點,決心與孫志浩離婚並爭取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吳敦:「在美國打這官司,只要母親沒有不良行為,就是判給母親。」
強調賈靜雯的爭監護權的勝算很大,吳敦忍不住對孫志浩喊話。
吳敦:「如果說孫志浩是聰明人,你將來還是可以看的到女兒,如果判給母親後,你將來…沒辦法見面了,大家。」
身為賈靜雯的乾爹,吳敦話說的重,但兩人離婚後除了梧桐妹的監護權官司外,還有財產的重新分配。雖然目前孫家親友全面封口不談,但之前孫家送賈靜雯的兩棟上海豪宅,未來也將成為兩人財產重新分配時的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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