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出生長大的藝人許嘉凌,最近在電視節目爆料說,當年她回台灣申請身分證,竟得全身脫光光,讓「男醫生」在她全身、胸部,甚至是私處全身摸透透,就連姐姐許慧欣也受到同樣待遇,而這項「健康檢查」,有必要做得這麼徹底嗎?引發爭議。
藝人許嘉凌:「我是申請身分證的時候,要身體檢查,他們要看全身皮膚。」主持人于美人:「身體檢查哪有這一項。」許嘉凌:「他們有說,要看全身的皮膚。」
藝人許嘉凌說起2年前回台灣辦身分證,竟被醫生要求脫到一件不剩做檢查,來自各地的新住民,也一樣印象深刻。新住民小凡:「有生小孩嗎?有,那必須要摸胸部。」許嘉凌:「對,他們有摸我胸部,有。」小凡:「一直摸,一個男的。」于美人:「哪一家?」
連私處都檢查,加上場地不是封閉空間,讓她們很緊張。許嘉凌:「然後他們連一個隔間,一間房間都沒有,只有拉簾子,然後這邊都沒有拉好。」
據說許嘉凌的姐姐許慧欣,當初辦身分證,也受到這種「驚人」待遇,但是哪家醫院,不想惹是非的她們,都說忘了。
根據了解,只要提出辦身分證申請,30天內,都得到公立或是和衛生署合作的私立醫院,檢查皮膚和全身毛髮,但看看體檢表,上頭只要求愛滋病、x光、梅毒等抽血檢查,漢生病要檢查皮膚,但也不需要全身脫光光。
移民署副署長胡景富:「怎麼會脫光檢查,不是移民署,移民署也沒有醫生背景。」
看新住民點頭呼應,不像是節目效果,衛生署指定體檢醫院表示,需要全身脫光,是為了檢查痲瘋病,可是部分醫院只會檢查肚子、背部跟腳,不過讓受檢者感到不舒服,的確引發侵害人權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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