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林美照,前年12月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時,不慎撞傷騎士廖姓婦人,造成對方多處骨折、腦部受挫,由於廖姓婦人一度失明,事發後求償400萬,但林美照認為,400萬的和解金實在太高,雙方沒共識,對方一狀告上法院,最後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節目主持人:「美照姐,你好。」藝人林美照:「豬哥哥。」
嬌滴滴的招牌嗓音,資深藝人林美照上節目笑得開懷,但是接下來這件事,可是讓她開心不起來;前年底她開車撞傷婦人,沒有跟對方達成和解,這個月4日,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車禍地點就發生在新店的祥和路上,當時要回家的林美照,準備右轉安祥路時,擦撞到一名騎機車的廖姓婦人,造成對方多處骨折、腦部外傷,由於婦人眼睛一度失明,加上腦部受挫,求償400萬,但林美照認為,她有誠意解決問題,無奈400萬和解金實在太高,雙方沒有共識。
林美照電話語音:「您的電話將轉接到語音信箱。」
林美照的電話沒接,暫時沒有回應,不過她表示,車禍發生以後沒睡過好覺,開車還會發抖,是不是出現開開車恐懼症,如今又遭起訴,心情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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