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女星陳喬恩,前天和男友在小巨蛋附近撿到1千元,立刻發揮愛心透露會將錢捐給流浪動物協會,沒想到卻恐犯侵占遺失物罪,她昨晚趕緊拍影片,澄清不小心犯了錯,已經把錢交給警方。
開心模樣藏不住,女星陳喬恩2日在台北小巨蛋附近撿到一千元,被馬來西亞富二代男友Alan分享在IG,還預告要把這1千元,捐給流浪動物。
藝人陳喬恩vs.男友Alan:「哈哈哈,太棒了吧。」
藝人陳喬恩:「因為我一直都是,有在幫助流浪動物,可以幫流浪的貓貓狗狗,原來我撿到錢,如果拿去做善款的話,會有侵占之嫌,原來我在不知不覺中犯了這個錯誤,所以我就立刻把這個錢,轉交給警察。」
陳喬恩表示經過媒體提醒,3日晚間已經親自到警察局繳回,因為不知道這項法律,本身都會固定捐款幫助流浪貓狗,也分享小常識,6個月如果無人認領,才由撿到錢的人取得。
藝人陳喬恩:「以後大家如果在路上撿到錢的話,一定要交給警察喔,謝謝大家的關心。」
陳喬恩本意出自善心,她表示只是對法律不熟,身為公眾人物,趕緊認錯,也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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