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日前無預警宣布離婚,震驚演藝圈,今天週刊爆料,兩人並非協議離婚,而是張清芳主動喊告宋學仁,至於原因則是因為「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最後花500元調解費,換得16億財產。
歌手張清芳與投資教父宋學仁15年的婚姻日前終結,兩人雖然發聲明表示,是「因為無法克服雙方差異」分開,但卻被爆出兩人並不是協議離婚,而是張清芳主動告進台北地方法院,在法官面前調解離婚。
藝人張清芳:「家裡的食物他也要管,什麼都要管,你就簡直覺得你自己是局外人,他帶著傭人去買菜欸,他還在上班欸,他約了傭人中午在哪裡,還有這種事情,我簡直覺得這個太離譜了。」
藝人張清芳:「我的先生他太愛小孩,所以其他事情他就完全,沒有看在眼裡,為什麼我沒有離開,能夠忍受下去,因為我發現那都是出自於愛,還有他檢點。」
原本張清芳為了兩個兒子,可以忍住心中不同想法,但近來孩子都上國中,大多也在國外,兩人因此去年底協議離婚,今年6月初一同到新店家事法庭,調解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16億財產,包括13億現金及股票,另外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
藝人張清芳:「我嫁的就是一個很老派的家庭,然後我自己又是一個很,來自一個很快樂(家庭)。」
張清芳與宋學仁的離婚官司開庭調解,一次終結,有效率又省錢,只要繳1000元的調解費,調解成立後,還可以退一半500元的費用,花半天時間就調解成立,16億元的離婚案等於只收500元,雙方能快速調解離婚,做好財產分配,也算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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