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開設蛋糕店的新加坡歌手黃湘怡,今天傳出在新加坡被法院判決破產,理由是黃湘怡違反加盟特許經營協議,被她先前加盟的新加坡蛋糕店提出告訴,而黃湘怡遲遲不付罰款,最後遭判破產。
根據新加坡法院的資料,黃湘怡是在2006年跟知名蛋糕專賣店簽下特許經營權合約,隔年7月,蛋糕店主動終止合作關係,並控告黃湘怡違反特許經營權。
原告勝訴後,黃湘怡原本應該支付22萬4千新加坡幣的罰款,折合台幣大約500多萬。本案經法院裁決後,原告在今年繼續發函催討,經過了3個月,黃湘怡仍然沒有支付罰款,因此在4月23日向法院申請黃湘怡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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