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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華園性騷案 昔團長判刑2個月

記者 朱怡蓉 / 攝影 蘇泰盈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1/09 12:2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明華園在2年前傳出旗下團長涉嫌性騷擾其他團員的醜聞案,日前判決確定,法官認為,當時酒後騷擾女團員的團長陳子麒,雖然行為失態,但沒有觸摸到女團員的隱私部位,被判刑2個月,面對這樣的結果,陳子麒低調。

明華園2年前爆發的性騷擾案,目前判決出爐確定,男主角團長陳子麒低調再低調。記者:「對表演會有影響嗎?那心情呢?」明華園團員陳子麒:「…。」

對於涉入的性騷擾,陳子麒抿著嘴不願意多做回應,2年前,當時是明華園黃字團旗下繡花園團長的他,帶著旗下團員前往澎湖表演,傳出他酒後騷擾明華園旗下星字團的女性團員,當時引起輿論譁然,更是讓明華園慎重出面召開記者會。明華園團員陳子麒(95.12.14):「對女團員的事情,應該是一場誤會。」

第一時間,明華園內部進行調查,酒後行為不檢的陳子麒,隨即被撤掉團長的行政職務,更被要求不能上台演出!明華園總團團長陳勝福:「(陳子麒)爸爸對他處罰較嚴厲,要他不行站到第一線,只能在幕後。」

30出頭,在舞台上總以老生為扮相角色的陳子麒,只能轉為幕後,而整起騷擾案,法官認定陳子麒雖然失態行為越矩,不過對女團員並沒有實際觸摸隱私部位,因此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判決確定後,女團員已經離開明華園,而這樣的醜聞,對於男女雙方、還有戲團來說都得揮別陰霾,重新尋找表演舞台。

#明華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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