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誤把ID當儲值金額!陸男得2641兆鉅款 爽花意外財挨告
- 編輯:邱子嘉
- 發佈時間:2026.09.03 17:3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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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男意外獲得鉅額儲值金後,隨即在平台消費,實際使用超過25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中國大陸一名李姓男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購買行銷推廣服務,在該公司儲值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631元)後,卻因平台人員操作失誤,意外獲得人民幣2641兆元額度,李男收到鉅款,隨即將該儲值金額用於消費,實際花掉25萬元。事後業者發現錯誤,立即凍結李男帳戶,緊急追回超額儲值款項並將其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李男須還業者25萬2281.31元不當得利。
誤將ID當儲值金!陸男意外得2641兆鉅款
陸媒《上觀新聞》報導指出,李男本身因有經營店鋪的行銷推廣需求,多次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購買推廣服務,只要向該公司平台儲值後,便可使用儲值金額在平台消費,購買相應服務內容。去(2025)年9月27日,李男在該公司轉帳人民幣1000元用於儲值,公司的工作人員完成儲值後,因操作失誤,將他人的充值帳號ID號26419***********作為儲值金額再次向李男的賬戶進行儲值。
李男收到這筆意外之財「2641993383745792元」後,隨即用於平台消費,直到10月17日,該公司發現錯誤,立即凍結李男帳戶,並將其剩餘款項2641993383484096元予以扣回,同時終止李男購買且尚未完成的部分服務,扣回相應費用9400餘元。同日,該公司透過通訊平台微信發函要求返還超額儲值款項及協商解決事宜,但李男收到函件後卻置之不理,故該公司將其告上法院。
爽花25萬不當得利 法院判全額歸還
寧鄉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雖該儲值金額在線上僅為虛擬的交易數字,但可將儲值金額用於與人民幣同等價值的消費,即1元儲值貨幣等同於1元人民幣的消費力。
法院指出,在錯誤儲值行為發生後,李男也一直將儲值金額用於消費,扣除原儲值的1000元後,實際使用的儲值金額為25萬2281.31元,讓該公司遭受相應損失,因此判決李男應歸還該公司不當得利25萬2281.31元,目前該案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