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陝西西安一名58歲趙姓女子,在自家陽台供桌點燃3根無煙香後外出,未料香火引燃周邊可燃物釀成火災,導致她兩名下班返家休息的子女不幸罹難。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趙女構成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
據中國媒體《極目新聞》報導,趙女平日與兩名子女租住於西安市雁塔區,並在主臥陽台設置供桌,擺放6尊佛像與3個香爐。2023年5月5日,事發當日傍晚,她在香爐點香後,約晚間7時40分外出購買廚房用品,兩名子女則在臥房中的床上休息。
兩子女遭活活燒死
約晚間9時40分,陽台突然起火並迅速蔓延,造成兩人死亡、家中財物焚毀,樓上住戶房屋與財物也受損。消防部門認定起火點位於陽台西南角,原因為燒香不慎引燃周圍可燃物。法醫鑑定顯示,兩名死者心血碳氧血紅蛋白飽和度分別為59.21%及55.33%,確認是遭燒死。
趙女到案後如實供述,庭審中自願認罪認罰。辯護人主張她已承受喪子之痛,且與受損住戶達成和解並部分賠償,建議免予刑事處罰。然而法院認為,此案造成2人死亡及財產損失,後果嚴重,不符合情節較輕情形,最終依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