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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男剛領748萬就遇搶劫!左眼失明悲控:保全袖手旁觀

編輯 楊日欣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3 17:1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3 17:12
當事人倪男住院畫面。(圖/翻攝網易)
當事人倪男住院畫面。(圖/翻攝網易)

中國一名男子去年在銀行領完錢以後,被持槍的歹徒搶劫,並在與對方扭打過程中受傷,最終左眼失明。王姓劫匪因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死刑緩期執行,並賠償受害男子7.3萬元人民幣(約32萬元新台幣)。男子表示事發當時銀行的保全等人僅站在一旁,並沒有幫忙或報警,認為銀行應承擔相關責任。

 大陸有一名男子去年在銀行領完錢以後,被持槍的歹徒搶劫。(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綜合《揚子晚報》、《瀟湘晨報》等陸媒報導,去年(2024)7月2日上午11時許,一名倪姓男子在位於河南鄭州的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白沙分行,提款17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48萬元)後,正要將現金放入汽車後車廂之際,突遭歹徒持自製槍枝搶劫。歹徒在襲擊過程中導致倪男頭部和臉部受傷,隨後試圖搶走行李箱逃逸,但因慌亂摔倒,被倪男撲倒在地。雙方激烈搏鬥約20分鐘後,歹徒掙脫逃離現場,最終未能搶走現金。當日下午,王姓歹徒即被警方逮捕。

這場搏鬥導致倪男左眼失明,構成八級傷殘、重傷二級。今年2月法院一審判決,王男犯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須賠償倪男7.3萬餘元人民幣。倪男指出:「他在法庭上主張在銀行門口蹲點好幾天才等到我,並承認全部罪行。」因此他提出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的民事附帶賠償。


歹徒因債生惡念 

根據倪男提供的判決書顯示,王男因生意失敗及期貨虧損導致無法還債,萌生搶劫提款人的念頭。2024年6月起,他多次前往鄭東新區白沙鎮一帶銀行蹲點觀察,伺機作案。7月2日上午,他再次到中國農業銀行白沙分理處附近守候,最終對倪男下手。


受害人控銀行冷眼旁觀 「喊報警卻反被關門」

倪男痛批銀行未即時伸出援手,他回憶,在與歹徒纏鬥時,瞥見銀行職員和保全人員站在門口觀看,「他們不上前幫忙,也不報警,最後是路人幫我打的電話。」他補充,事後曾多次聯繫銀行,「起初有位領導打電話來,之後就一直推拖,後來再也沒回應。」
 

判決書中證人證言顯示,該銀行客戶經理、大廳經理及兩名保全均證稱「聽說」有搶劫事件,但無人上前制止。根據多名目擊者說法,報警者為正在辦理業務的另一位客戶。


銀行回應、律師分析

據報導,12月2日下午,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縣分行回應證實,事件發生於2024年7月2日上午11時46分,倪男離開銀行約25公尺時遭搶。11時48分,歹徒逃逸;因現場車輛遮擋,保全與員工未即時發現,至11時54分才報警並撥打120急救。銀行強調:「事件發生後,我行高度重視,積極配合調查,並多次探望慰問受害客戶。我行支持客戶依法維權,並將持續強化安全管理與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客戶人身及財產安全。」

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縣分行回應證實事件。(圖/翻攝網易)

中國農業銀行一名員工指出,過去大額提款情況較多時,保全人員通常會護送客戶出門,現在僅在客戶主動要求下才提供護送服務。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則認為,銀行作為公共經營場所,對其範圍內及周邊區域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中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明確規定,若經營者未盡到安全義務導致他人損害,應承擔侵權責任。他指出:「該事件發生在銀行門口,屬銀行可控範圍。客戶剛取出大額現金,銀行理應提供安全護送。若保全與員工確實目睹搶劫卻無作為,銀行即存在過錯,應負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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