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前夫後續曝!昔遭國際刑警通緝 黃有龍4年前在法國遭逮

  • 責任編輯黃若維作者香港01
  • 發佈時間:2025.05.01 08:56
趙薇前夫黃有龍(右)於4年前在法國被捕。(圖/翻攝自微博)

趙薇前夫黃有龍(右)於4年前在法國被捕。(圖/翻攝自微博)

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查閱法國法庭文件,報導趙薇前夫黃有龍被指涉東莞網絡借貸,東莞檢察機關透過國際刑警向他發出紅色通緝令,黃於2021年3月於法國波爾多被捕。這是第一次有法庭文件證實,黃有龍曾於法國被捕,但後來波爾多上訴法院駁回了中國對黃有龍的引渡請求,國際刑警亦刪除了黃的紅色通緝令。趙薇於2021年8月突然遭封殺,影視作品「全網下架」,並於2024年12月底公開與黃「多年前」離婚。黃有龍拒絕評論ICIJ的查詢,中國駐美大使館發言人回應ICIJ表示,中國政府嚴格遵守國際法和尊重他國主權。

擁新加坡永久居留權

黃有龍(HUANG Youlong)1976年生於湖南邵陽,現時48歲,是擁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權、香港身份證的商人,2008年與內地影星趙薇結婚而為公眾熟悉,並於法國波爾多擁有葡萄酒莊園「夢隴酒莊(Chateau Monlot)」。

黃有龍與趙薇涉足大陸資本生意,2014年底,黃有龍和趙薇斥資30.88億港元(約新台幣127億5971萬元)入股馬雲的阿里影業(1060);2015年,黃有龍和趙薇亦跟隨馬雲入股瑞東集團,並改名「雲鋒金融」(0376);2016年,黃有龍先後買入主順龍控股(0361)和金寶寶控股(1239)。

2017年遭證監會處罰 2021年「全網下架」

2017年,二人的「龍薇傳媒」,在大陸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被中國證監會指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二人遭罰五年禁入證券市場後。

在大陸資本市場失利被罰後,他們二人轉趨低調,直至2021年8月,趙薇突然在大陸被「全網封殺」,所有影視作品均被下架,外界一直不知原因。

國際刑警紅色通緝 2021年入境法國被捕

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法國廣播電台(Radio France)及《世界報》(Le Monde)4月29日發布調查報導,報導引述取得法國法庭文件,指廣東省東莞市的檢察機構,透過國際刑警向黃有龍發出紅色通緝令,原因是他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19年「爆發」的「團貸網」,他被指涉嫌洗黑錢。

《世界報》報導,2021年3月22日,黃有龍從冰島雷克雅維克機場,乘搭私人飛機飛往法國波爾多,降落時被捕,但可以保留手機。黃之後收到多人勸他回國的電話。

黃有龍自稱涉孫力軍案

參與調查的記者取得法國法庭紀錄,黃有龍在法國出庭時聲稱,中國當局要求他回國,是關於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的案件。孫力軍2020年被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2022年,他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枝罪罪成,被判死刑、緩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國駁回引渡要求

報導引述法庭文件指,黃有龍透過律師聲稱,與孫力軍的唯一聯繫,是2018年孫力軍請黃有龍投資約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6034萬元)於一間保安公司。

2021年5月14日,中國駐巴黎大使館向法國外交部提交正式引渡請求。

《世界報》指謹慎的黃有龍,有記錄所有通話的習慣,這些通話經過法警認證,並添加到波爾多上訴法院的引渡檔案中。

2021年7月,波爾多上訴法院駁回了中國對黃有龍的引渡請求。

法國廣播電台查閱了法院的裁決,指黃有龍提供的通話紀錄傾向表明,引渡請求的依據不是黃先生本人被指控的刑事犯罪,而是希望獲得孫力軍的證詞。

幾個月後,國際刑警刪除黃有龍的紅色通緝令,但判定組織本身並無過失。

ICIJ僅稱「趙薇前夫」 不公開全名換法庭紀錄

報道亦無公開黃有龍全名,只以「趙薇前夫H」為代號,並有年齡、新加坡國籍等背景資料,原因是ICIJ、法國廣播電台(Radio France)及《世界報》「在不得使用H真實姓名的條件下,取得一系列法庭紀錄。」法國廣播電台報導指,黃有龍律師要求該台以安全原因不要透露他的完整身份。

ICIJ報導指,黃有龍本人拒絕對此事發表評論,中國公安部無回應ICIJ查詢。

中國駐美國華盛頓大使館發言人劉鵬宇回覆ICIJ表示:「中國政府嚴格遵守國際法和尊重他國主權。」

蒙古MIZU公司曾與中國建材簽署合作,天堂文件揭露,該公司由黃有龍所控制。(圖/翻攝網路)
蒙古MIZU公司曾與中國建材簽署合作,天堂文件揭露,該公司由黃有龍所控制。(圖/翻攝網路)


《香港01》2017年參與ICIJ「天堂文件」調查報導,首次揭露黃有龍與雲頂香港及該公司掌舵人、大馬賭王林國泰的關係,早在2011年起一同投資蒙古礦產公司,涉資8,000萬美元(約新台幣25億6552萬元);2014年新晉「賭業股」藍鼎(0582)宣布與雲頂,投資逾170億港元(約新台幣702億4452萬元)發展南韓濟州賭場項目,黃有龍以每股0.4港元(約新台幣1.65元)認購5億股藍鼎股份。

2024年12月24日,黃有龍遭一間公司,入稟香港法院追討7.53億港元(約新台幣31億1141萬元)欠款;趙薇於12月28日,突然在微博表示與黃有龍「多年前」已正式離婚。

趙薇在微博表示和黃有龍已經在多年前離婚。(圖/翻攝自趙薇微博)
趙薇在微博表示和黃有龍已經在多年前離婚。(圖/翻攝自趙薇微博)


黃有龍的父親在2023年逝世,黃有龍與趙薇無出席喪禮,但現場有列出家屬名單,趙薇仍列在孝媳位置。

記者發現趙薇於「順龍控股」(0361),仍擁有黃有龍的「配偶權益」。趙薇於2025年1月21日,向港交所提交補充文件,指離婚日為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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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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